契约理论是什么?
契约理论(Contract Theory)是经济学中一种有关如何合理分配资源、安排利益关系、建立可接受的协商结果的学科。它旨在解答在不同收益、风险得失下,双方是否可以找到共同满意的协议,以及如何设计和使用合约来达到这一目的。把两个或更多的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协调放到合同中,把双方给出的权利和义务划清界限定义规则,以达到共同的目的,这就是契约理论的核心。
契约理论的内容,包括自然契约、官方契约、社会契约等,它们其实是双方实现有利可图的个体利益,以及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比如:可以重新解决社会冲突,促进工作效率,增强社会合作,确保建立有效的关系,共同发展的机制。
近代契约理论存在的法律意义?
近代契约理论是现代法律制度体系的合法性基础。自然法思想、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权利文化为它提供了制度化的基础。
近代西方的契约理论蕴含着深刻而又丰富的法治意义。
从私契约理论演化而来的社会契约理论系统确证了法治观念的必然性,决定了公私法法域划分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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